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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格林法則

小時候不愛唸書,長大還是要還這些小時候欠的讀書債。因為在學校學了很多年,也放棄了好多年,直到出國才知道英文像把鑰匙,沒有這把鑰匙就無法好好的理解世界,尤其是理解自己喜歡的事物。於是乎出社會後試著想把這些國中遺棄的英文找回來,卻發現不是那麼容易,隨著年齡的增長,記憶與理解力並沒有隨之生長,反而是有下降的趨勢,越學越記越吃力,但真的是如此嗎?腦力是無窮的,應該還是可以靠一些方法逆轉吧?於是把自己當成一個實驗體,就試著不同的方法學習,看是不是可以把一些基礎打好並活化腦細胞。

背單字一直是個學語言的痛點,一個單字記起來了,並不表示就知道怎麼用在話語裡,介於「知道」這個字和「使用」這個字之間,兩者之間有著一段很長的距離。既然無法一下子就會用這個字,那麼至少「記住」它是基礎的,所以試著各種方法背單字。

今天聽到一個名為格林法則的背單自方式,查了一下 wiki 寫著:
「格林法則(Grimm’s law)」又稱「第一次子音推移」,是一種用來描述印歐語語音遞變的定律,由德國語言學家雅各布‧格林(Jakob Grimm)提出。 利用英文的形、聲、義,找出簡單字彙如何演變成艱深單字的方法,推翻以往用字母順序記憶單字的古板方式。

格林法則ㄧ 將母音互換

法則一影片
被單字時,試著將單字中的母音替換成其他母音:a / e / i / o / u / y 互換
例如單字: drink 換成 drank -> drunk… 事實上,許多不規則的動詞變化都是這樣變過來的。

  • sing, sang, sung
  • sink,sank, sunk
  • run, ran, run
  • ring, rang, rung
  • swim, swam, swum
  • begin, began, begun

另一個例子是 hot, a.熱的,但是以格林法則的方式,把中間的母音 o 換成 ea 變成 heat 則成為 n.熱 / vt.加熱。

再舉一個例子 sit, vi.坐,把中間的 i 換成 ea 成為 seat 就成為 n.位子 / vt. 使就坐。

格林法則允許將一個母音互換成兩個字母的母音,因為發音群是相同的。

  • best a.最好的 –> boast vi.自誇(+about/of)
  • fire n.火 –> fury n.怒火 –> furi.ous(adj字尾,表示多) a.盛怒的 –>
  • -> in.furi.ate (in 為 on 持續/.ate n./v. 字尾) vt.使大怒

格林法則二 子音 d / t / s 可互換

法則二影片

待續…